为进一步推动阳光财政、法治财政建设,市财政局国库科以财政部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为契机,结合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各项要求,在预算部门(单位)自查的基础上,统筹时间、安排人员对2020年市级部门(单位)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开展核查复查工作,梳理汇总决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并督促部门(单位)及时整改,进一步提高了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。
一是核查范围全覆盖。结合2020年市级部门、单位决算公开具体情况,国库科对市级407家单位(一级部门97家、二级单位310家)共进行547次核查,核查对象包括所有部门(单位)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部门汇总决算、本级决算以及在市财政局网站预、决算公开平台统一公开的部门汇总决算。除依法不予公开的部门外,核查覆盖率达100%,确保做到决算全公开、查核全覆盖。
二是重点检查严把关。国库科严格对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检查要求,对各部门(单位)决算公开内容从内容完整性、细化程度、及时性、公开方式等方面进行核查,并对公开报表完整性、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等重要事项开展重点检查,力求所有部门(单位)决算公开内容达到各项检查要求。
三是落实整改无遗漏。在进行核查工作的同时,国库科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核实并建立台账,梳理形成2020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开问题汇总表,及时通知相关业务科室传达至各部门(单位),充分发挥业务科室督促指导责任,落实单位主体责任,对核查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、逐一销号,严格保证决算公开的信息质量,不断提高市级部门决算公开水平,增强政府公信力。